成人高考

成人高考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作弊?

更新时间:2014/9/5 17:43:25| 来源:大牛教育| 浏览
    为了规范成人教育考试,体现成人高考的权威性,教育部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第33号令)明确规定,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,若考生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,并根据规定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:
  (1)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;
  (2)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;
  (3)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;
  (4)在考试过程中旁窥、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;
  (5)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,喧哗、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;
  (6)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;
  (7)将试卷、答卷(含答题卡、答题纸等,下同)、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;
  (8)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、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;
  (9)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。